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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夜看完公視播的黑暗視界】,一部關於台中啟明學校視障小朋友的紀錄片,我沉思了片刻。我發覺有什麼似乎正在我腦海中發酵著,我必須離開一下電視螢幕,強迫自己不去看接下來主持人豬頭皮與導演的談話。


回到影片中的一個問答。


「所以你覺得看不見比看得見幸福。」
「對!比較幸福。」一個視障小朋友這麼答。



光是停電,我們用想像就覺得很害怕,伸手不見五指,烏漆抹黑的,會不會剛好出現鬼,會不會有竊賊闖入,黑暗世界甚麼樣的一個世界,就光走一步路都可能是個大問題。


不過回看視障者的觀點說,沒有摸著桌子、碰著牆壁、拄著拐杖走路,是一件極為可怕的事,也是一件很難想像的事。


我覺得這好妙好妙。


我本身眼睛近視度數大概1100,散光度數我忘記了。沒有眼鏡矯正我眼睛度數時,光是月亮的數量就多了人家好幾個(散光的浪漫後遺症),我從不覺得這對我造成什麼困擾。但幹他媽的一些自作聰明地人老問我,怎麼不去手術,他五百多就去手術了,我一千多怎不去。又不給我錢,我手不手術到底干誰屁事。


所以我有我的一套說法:我覺得不戴眼鏡看這世界有朦朧美,戴上眼鏡看世界可以看見美麗的細節,當我一戴上隱形眼鏡時,我照鏡子看自己也覺得挺美。


我覺得視障,又或者是某種缺陷,都可能是個禮物Gift


就如那上帝關起你一扇門,必定會幫你準備好一扇安全門一樣。其實少了視覺,也少了很多誘惑,當然人生上少了很多選擇,這我覺得這樣很棒,因為選擇性變得少了,所以人比較容易專注於從事某一件事。


這是看事情的態度,很多工作其實視障者從事不來的,有些人會想,這樣就少了許多工作的選擇性。不過卻有些人想著,這真好,因為只剩下一些可以選擇的工作,所以只要轉注於這一些可以選擇的,這是何其幸運的事。


「眼睛看得到又怎麼樣,還不是一樣會撞到東西。」這是片子裡頭一個視障小朋友的話,我印象很深刻。我覺得這話已經不知道哲學到什麼層次了,肯定是蘇格拉底轉世投胎變成台灣人。


這片子視障者看不了,是專拍給我們這些明眼人看的,而且看了會覺得諷刺,會想要反省,讓人錯愕得是分辨不出明眼人和視障者,到底哪一方是真正的殘缺。


以前我還聽過,盲人會跳水溝的!幹!真正的盲人哪會去做「跳」這個動作。原來是一個明眼人假裝盲人去乞討,還跳水溝咧!


文末,我所想到的註解是:多采多姿可以是顏色,但它更應該是生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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